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寒假须知

2024-01-04 08:41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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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假将至,为持续巩固长春净月高新区“双减”工作成果,构建教育的良好生态,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我们在此温馨提示大家:

一、理性参加校外培训

请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,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,不盲目攀比,不跟风从众,尊重孩子的意见,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。

二、选择可靠平台,认准官方APP

使用教育部开发的“校外培训家长端”APP选课、购课及缴费是唯一的缴费方式。该APP内的机构均证照齐全,通过该渠道缴纳的培训费均自动缴入校外培训资金监管账户,并自动生成教育部、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》,为您的预缴资金提供安全保障。切忌贪便宜通过“校外培训家长端”APP以外的任何途径预付培训费用,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。

三、规避违规收费,保障财产安全

请您务必抵制“折扣”“赠课”等诱惑,不要一次性缴纳(或拆分合同缴纳)超过3个月、超60课时、超5000元总额的培训费。警惕培训机构引导您绕过“校外培训家长端”APP购课缴费,违规以“异地、外区公司”“教育咨询公司”“文化传播公司”“科技技术公司”等名义或个人账户收取费用,警惕签署涉逃避法定义务、减免自身责任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平等合同。

四、关注机构公示信息

务必关注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、营业执照、培训人员资质、培训项目、收费标准等公示信息,选择资质齐备、信息完整的机构和培训人员。

五、合法渠道解决纠纷

遇到纠纷,首先与机构协商解决。如不能解决,请联系教育、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调解。若调解不成,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六、远离各类违规培训

请不要参加利用周末、寒暑假、国家法定节假日举办学科类培训;不要参加以“咨询、文化传播、素质拓展、竞赛、思维训练、家政服务、家庭教育指导、住家教师、众筹私教、游学、研学、冬夏令营、托管”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。不参加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(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)组织和参与的有偿补课。如果你的孩子参与这些违规违法的培训,经济纠纷、安全事故、教学质量等,将会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。

七、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

严禁在职教师组织、推荐、诱导学生在个人居住房屋或租借场所从事有偿补课;严禁在职教师寒假期间在托管班参与开展文化课补习、培优、小升初衔接、初升高提升等违规补课行为;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课取酬;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为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;严禁在职教师利用“线上课程”等形式变相集体补课或变相收费补课。欢迎广大学生、家长积极支持和配合,自觉抵制,严格监督,如实举报。

八、关注孩子培训安全

为孩子选择安全设施齐备的培训机构,路途中注意交通安全,注意防范暴力欺凌。在单独培训时,务必提高警惕,避免人身侵犯。

九、共同监督培训行为

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事关您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,需要您的积极配合。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“双减”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,尤其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,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、有偿家教,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、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,请及时向教育部门或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
 

净月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:

0431-884743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