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吉林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确定 。

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安排和考生高考成绩的实际情况,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,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:

(一)文史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重点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537 分

普通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437 分

本科第三批(民办、独立学院)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364 分

(二)理工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重点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548 分

普通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443 分

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377 分

(三)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文科体育类普通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265 分

本科第三批(民办、独立学院)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245 分

理科体育类普通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251 分

本科第三批(民办、独立学院)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231 分

(四)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经教育部批准的31+13所本科艺术类院校,由学校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。其他艺术类院校及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:

文科艺术类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284 分

文科艺术类民办和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236 分

理科艺术类普通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288 分

理科艺术类民办和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245 分

(五)军事院校及国防定向生、公安、司法院校(专业)体检线

公安、司法类专科学校(专业)体检和体能测试及面试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36分;

公安、司法类专科学校(专业)体检和体能测试及面试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16分;


关于公布吉林省2011年普通高校高职(专科)

各科类、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

 

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、县(市、区)招生办公室,有关高校:

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,吉林省2011年普通高校高职(专科)各科类、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:

吉林省2011年高考高职(专科)

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

 

文史类

理工农医类

普通专科

230

230

民办(独立学院)专科

160

160

体育类(普通专科)

200

200

体育类(民办专科)

 

160

艺术类(普通专科)

161

161

艺术类(民办专科)

112

112

 

一一年八月七日

主题词:普通高校  招生  分数线  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送:教育部学生司、教育部考试中心、省教育厅         

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    201187日印   (共印80份)